陕科大镐京发【2025】45号
为加强学校教职员工出差的规范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公务出差(指外出开会、学习、培训、考察及其他外出公务活动等),应由领导派遣或凭上级部门正式文字通知(参加培训、会议的须附通知),并办理审批手续。
二、出差人出差(不包括外出培训)前须填写《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公务出差审批单》(样式见附件1),教职工外出培训填写《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师外出培训审批单 》(样式见附件2),报请有关负责人审批。经批准后的《审批单》在出差人办理报销手续时作原始凭证记账。没有《审批单》,或者《审批单》签批手续不全时,不予办理报销手续。
三、出差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:
(一)教职工出差,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;一次性出差人数超过4人(不含4人),或出差时间超过5天(不含5天)的,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,报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(二)校级领导出差,需经执行校长批准。中层正职人员出差,需经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四、带学生进行校外教学活动、参加学科竞赛等与学生相关的出差,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。
五、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出差时,参照本制度第三条执行,需经校领导批准时,由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批准。
六、出差时间是指包括出发日期和返回日期在内的自然(日历)天数。
七、原则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应安排同一时间出差,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八、本制度即日起施行。
附件1: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公务出差审批单
附件2: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师外出培训审批单
附件1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公务出差审批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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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 | 职位等级 | | 部门 | | 申请日期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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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行人员名单 | (填写名字+职位等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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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差地点 | 自 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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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差时间 |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,共 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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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差事由 | (列明出差拟解决的具体问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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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何种交通工具 | □飞机 □火车 □长途汽车 □出租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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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自驾车 □单位派车 □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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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计费用 | 共计人民币: 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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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 |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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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负责人 |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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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校领导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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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校长 |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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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师外出培训审批单 |
部门(盖章): 年 月 日 |
姓名 | | 地点 目 | |
主题 | |
时间 |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,共 天 |
费用预算 | (含培训费、差旅费等) |
部门负责人意见 | |
教师发展中心意见 | |
主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| |
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| |
注:1.培训(会议)通知、邀请函等会议资料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提供。
2.培训结束后,结业证书、培训期间照片(5张、高像素)及培训总结(无结业证书者)交教师发展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