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所需单据
1.校外教学工作审批表
2.经费预算表
3.校外教学活动方案
4.各类相关的发票、车票等
5.校外教学活动费用报销单(见附件1)
6.带队教师的差旅费报销单(见附件2)
7.劳务费发放信息及签字表(见附件3)
二、 注意事项
1.学生校外教学活动如发放讲座、报告等劳务费(劳务费发放表见附件),需提供专家的身份证明(职称证、工作证、任命文件或官网截图),讲座、报告的照片、新闻报导等佐证材料。
2.校外教学指导老师课时费发放,需附教学考勤表,由合作企业盖章。
3.学生保险费应转保险公司账户(1000元及以上)。保险费报销上限:外出1-6天收费:10元/人;外出7-14天收费:15元/人;外出15-30天收费:30元/人。
4.若涉及租车费用,提供派车单、租车合同(10000元及以上)。租车费应转车辆所属公司账户,将租车票据与差旅费用一同报销。
5.住宿费金额10000元以上需提供与酒店的合作协议。
6.校企合作中支付给合作方的教学服务费,只限以下五类项目,并需要在合同中列明五项费用的金额。
1)企业教师的劳务费,在外聘教师名录外的;
2)往返企业的交通费;
3)在企业发生的,与课程、实验课程一体化发生的实验材料费;
4)专用材料费;
5)企业教学场所的租赁费。
7.报销必须一事一报。
8.报销单中所有开支不得超过相应的校外教学活动经费预算。
三、相关文件
1.《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(修订)》陕科大镐京发【2023】年42号
2.《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(修订)》陕科大镐京发【2023】年43号
3.《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》陕科大镐京发【2024】年4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