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仪器设备验收工作指引》(见附件)完成验收后,报资产管理处建账,建账要求如下:
第一步 提供资产建账的资料
1.须提供清晰完整的发票照片或电子版发票截图以及纸质版发票。
(注:学校财务目前规定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)
2.采购设备的合同原件
3、设备及附件的名称、分类、价值类型、单价、数量、资产来源、设备用途、现状、生产厂家、出厂日期、品牌、型号、规格、、国家或地区、申购单位、经手人、采购组织形式、发票号、发票日期、购置日期、到货日期、验收日期、保修截止日期、供应商、入账形式、使用方向,使用信息包括实物使用单位、保管人、存放地点;
4、其他信息包括建账实物图、将对贴有设备型号一面、设备出厂标签、设备全貌分别拍摄1-3张清晰的照片(示例附后)、采购申请、验收单(纸质版)。
5、注意事项:
(1)单价小于500元设备,不用建账,可以直接报销。单价大于等于500小于1000元设备,需进入低值耐用品管理系统建账,单价大于1000元设备,需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建账。
(2)设备名称,需与合同保持一致,避免将型号与名称混填。
(3)型号,需填写设备机身或出厂标签上印有的型号,需与合同保持一致,发票上填写有误的需在及时更正。
(4)规格,需填写设备主要配置信息。
(5)购置日期,为发票上的开票日期。
(6)出厂日期,如不明确,可以选填早于开发票时间一个月的日期。
(7)销售单位,必须与发票上显示的销售单位信息一致,否则财务不予报销。
(8)为照相机、摄像机、无人机等仪器设备建账时,必须填写设备出厂编号信息,否则不予建账。
(9)出厂编号,为设备出厂标签上的序列号(SERIAL NUMBER或SN、S/N)、DS/N或者其他形式的字母加数字、符号的唯一编号,而非CMIIT ID(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,是一批设备的发射无线信号的部件的编号,不具唯一性)。设备出厂时未标明的可不填。
第二步 资产管理处根据提供的建账资料对设备建账与审核
第三步 打印设备建账单和设备标签。
第四步 粘贴设备标签
使用单位将资产管理处打印好的设备标签规范、牢固地粘贴在对应的设备表面,切忌“张冠李戴”,确保设备信息准确。
第五步 交财务报销
将打印的报销单,与设备建账单、验收资料、发票一起交给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。
常用设备登记实物照片示例
请按如下图片示例对贴过标签的设备照相,上传1-3张。
(1)笔记本电脑




(2)台式电脑

(3)显示器


(4)打印机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