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学校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报销时需提供立项、招标、验收、审计全过程资料,否则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。符合要求的招标采购项目报销时,需提供以下资料:
一、立项需提供的资料
1.立项审批表。使用单位填制的项目采购立项申报审批表(见附件1),附采购项目必要的可行性报告、技术参数、规格和要求,经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、使用单位主管校领导、常务副校长审批签字。
2.项目论证报告。填写货物、服务类项目采购审批表(见附件2),附XXX项目论证报告(见附件3)。
二、招标需提供的资料
1.项目采购招标申请表(见附件4)。
2.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为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竞争性磋商、询价、单一来源,填写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申请表(见附件5),同时提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论证报告、专家论证意见表(见附件6)
3.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(见附件7)。
三、采购项目完成后报销资料
1.合规有效的采购发票(发票信息需与采购内容、合同匹配,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抵扣要求);
2.采购合同(明确采购标的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、交付条款等核心内容);
3.提供资产建账的资料;
4.服务、货物验收/仪器设备验收单,详见《仪器设备验收、建账及报销指南》;
5.补充资料(如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表、合同审批流程单、采购询价对比记录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);
6.学校审计处的审计报告(限符合审计要求的项目)。
四、特殊采购报销说明
1.紧急采购
适用场景:因突发公共事件无法按正常招标采购流程实施的采购项目。
审批要求:使用单位须提交紧急采购申请报告,说明紧急采购的原因、采购内容、预算金额等,经使用单位主管校领导、常务副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报销资料:除常规报销资料外,还需提供紧急采购申请报告及审批意见、采购过程说明(包括采购方式选择的理由、供应商选取的依据等)。
2.零星小额采购
适用场景:采购预算金额在学校规定的招标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。
审批要求:使用单位须填写零星采购审批表(见附件8)。
报销资料:除常规报销资料外,还需提供零星小额采购审批表、采购询价记录。
五、采购项目论证要求
货物、服务类采购项目总经费10万元以下的,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论证;项目总经费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,在使用单位调研、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校级专家论证,校级论证由项目主管部门安排进行;项目总经费50万元以上的,在校级论证的基础上,组织开展第三方专家论证(第三方专家需为高级职称并持有评审专家库专家证书,根据项目大小可报销3人或5人半天的评审费),第三方专家论证由资产管理处安排进行。
对项目中包含的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进口仪器设备,必须逐台套进行单项论证。
六、2026年6月1日开始的招标采购项目需符合本报销指南要求。